(北海17日訊)檳州環境局配合世界臭氧日,在州內展開連續4天的檢舉行動,其中有28輛柴油交通工具和9輛摩托車因牴觸環境素質法令48A條文而接到違例通知。
另有17輛柴油交通工具和5輛摩托車接罰單、4輛柴油交通工具接到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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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州環境局主任諾拉茲茲說,該局展開的取締行動中,引發空氣汙染交通工具領域,即交通工具所排出的廢氣不符合該局的標準,工廠巴士(廠巴)佔最高,不排除是廠巴業者仍採用素質較差的柴油。
開187罰單
他昨晚在該局於檳城大橋收費站進行的聯合檢舉行動,召開聞發佈會說,該局在今年截至本月11日,有多達50場取締行動,並對交通工具擁有者,發出187張罰單、170張調查報告、278張牴觸環境素質法令第31及48A條文的違例通知及33張禁止令。
他說,每張摩托車罰單的價碼是300令吉、柴油交通工具則是一張2000令吉,接獲相關罰單者需在指定時間內調整交通工具所排放黑煙、排放汙染氣體及噪音,並接受該局再次檢測,如符合標準,可要求減低罰單的價碼。
多機構聯合執法
諾拉茲茲指出,該局配合世界臭氧日展開的聯合檢舉行動是分4日進行,即本月13日開始至昨日(16日),在州內4個地點進行,分別是雙溪賴收費站(往南方向)、華都村陸路交通局一帶、敦林蒼祐大道及檳城大橋收費站,有100名官員參與,除了該局,還有大馬皇家警察、陸路交通局、國家反毒機構、移民局、威省市政廳、檳島市廳及南北大道公司。
“在這4天的取締行動中,執法員共檢查了多達370輛柴油交通工具及306輛摩托車,同時檢驗了多達39輛柴油交通工具及43輛摩托。”
他說,至於其他的政府機構,包括警方檢查了257輛交通工具,開出28張罰單;陸路交通局開出157張罰單,充公5輛交通工具。
他指出,國家反毒機構檢查了40人,逮捕了其中9人;威省市政廳檢查了38輛柴油交通工具及70輛摩托;檳島市政廳檢查了37輛交通工具及移民局則檢查28人。
諾拉茲茲呼籲所有交通工具擁有者,務必確保其交通工具廢氣排放管所發出噪音量,符合該局的規定,即符合1974年環境質量法第23(2)條文,一旦牴觸,可被罰款不少於1萬令吉,不超過2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
他強調,商用車輛業者所使用的柴油交通工具,煙密度不可以超過規定的50%,否則本局會以1974年環境質量法第22(3)採取行動,一旦罪成罰款不少於1萬令吉,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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