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8日訊)網紅Sarah Leo被控偷前男友手機案,辯方律師早前提呈的陳情信已被總檢察署駁回,推事安排案件擇日審訊。
被告莎拉廖依美(33歲,譯音)被控於今年4月26日晚上約10時,在一傢俬人醫院停車場的汽車內偷竊安德魯葉輝明(37歲,譯音)價值2000令吉的Oppo Reno 8手機,觸犯刑事法典379條文(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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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判處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今年6月13日被控上庭時不認罪,獲准以3000令吉保釋。
被告辯方律師謝英順7月24日案件過堂時,聲稱提交陳情信給副檢察司。
推事娜德拉敦安排12月11及19日審訊,主控官達希妮將安排3名證人,包括投報者、查案官和搜查官出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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