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1日讯)一对夫妇涉嫌提供未经注册的生姜种植投资计划,今日被控上北海法庭时否认有罪,法官将案件转移到槟城法庭,于11月12日联合审理。
邓洁希(译音,56岁)及陈荣雄(译音,54岁),为Asiana Bestari有限公司董事,他们是被控于2021年10月6日,在大山脚某地方,邀请2名兄弟姐妹,参与生姜种植投资计划,该计划并没在2016年利息计划法令(778法令)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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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在2016年利息计划法令第3(2)(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最高5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3)条文下判罚。
法官诺艾妮指出,由于被告昨日于槟城法庭,在相同案件下被控,并已缴付5万令吉保释金,因此无需追加保释金。
此案由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的法依扎、莫哈末祖凯里及努鲁胡斯娜负责,辩护律师则有莫哈末哈依及艾曼阿都拉曼。
该对夫妇昨日在槟城法庭被控于2020年12月9日和2022年4月6日,在牛汝莪向2人提供未经注册的生姜种植投资计划,2人是各以5万令吉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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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6日讯)一对夫妇被控疏忽照顾年幼儿子,导致10岁儿子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他们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被告P.阿南丹拉斯(35岁、厂巴司机)及其妻子M.伊丝丽莉(33岁、工厂操作员),今早被警方带抵北海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今年1月29日至30日之间,在高渊安乐园(Taman Sentosa)的一间民宅疏忽照顾他们的儿子,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都不认罪。
主控官莫哈末礼法依副检察司指出,由于这罪行不可保释,且受害者是被告的儿子,因此不建议法庭让两名被告保释。他说,害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也是此案重要证人,男被告曾在2019年和2020年在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下被判刑。
法官诺阿扎不允准两人保释,并择定3月6日过堂,以获取受害者的医药报告。
据网媒“Malaysia Gazette”报道,受害者身上有新旧伤痕和烧伤的痕迹,显示曾遭受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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