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5日讯)涉嫌勒索华裔青年4500令吉的5名警员今早过堂,由于5人未委任律师及法庭仍需等待相关文件与报告,推事努鲁拉希达将此案择4月25日再过堂。
由于5名被告,即罗再尼(48岁,曹长)、慕斯达金(35岁,伍长)、沙基海卡(24岁,一巡伍长)、努里祖安(38岁,伍长),以及古赛里(30岁,一巡伍长)在2月9日面控时获准保释候审,所以5人今早各自到大山脚法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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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委任律师
5名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陪同下上庭,推事追问是否计划委任代表律师时,5人才异口同声表示需要,加上仍需等候相关文件与报告,推事才将此案另择上述日期再过堂。
根据2月9日在庭上宣读的控状,5名被告被指于2月1日晩上10时15分,在峇冬丁宜前往新邦安拨路段,蓄意勒索一名27岁华裔青年,指对方拥毒并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下被控,并以此向对方勒索45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条文,并在第34条文(串谋)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长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5人皆不认罪,当时主控官莫哈夫诺丁要求每名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并附加条件即不准干扰证人,否则将撤回保释。5人的代表律师古马求情时说,5被告在警队服务年资介于4年至24年,各有家庭孩子负担,加上避免影响退休金及没潜逃的理由,要求推事降低保释金。
推事准许每名被告以5000令吉及各1名担保人保释,并附加条件即不准干扰证人,否则将撤回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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