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指出,槟州政府要求当地居民与发展商针对公巴劳工村计划进行谈判,不是“州政府放手不管”的做法。反之,州政府仍通过地方政府(即槟岛市政厅)进行审批。
他今日在光大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发展商提出劳工村计划的建议后,必须向地方政府当局申请规划准证,即便取得批准,计划也需遵守特定条件才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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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的立场是,必须遵守法律。我们不能阻止地主提呈任何申请,而这项申请将由地方规划当局,即槟岛市政厅审批,这些程序必须根据指南和法律进行。”
他强调,在取得当局的批准后,有关计划也必须遵守特定条件才可展开。因此,该些指州政府放手不管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有关申请正由槟岛市政厅审批中。若在威省,审批单位则是威省市政厅。
公巴劳工村计划面对地方居民反对
公巴劳工村计划一直受到当地居民反对,居民组成反对公巴劳工村计划行动委员会(行委会),多次要求槟州政府取消计划。
曹观友指出,他今早在光大首长办公室内安排一项会面,让行委会成员、浮罗山背州议员拿督莫哈末巴迪亚、峇六拜州议员拿督阿兹鲁与劳工村计划发展商代表见面,以取得更多计划详情。
他转述,行委会不反对劳工村计划的概念,毕竟这是国家法律下的新需求,但他们不同意在公巴建劳工村,并保持着“没得谈”的态度,无论有关计划将引进多少名劳工,即便只有100、200或1000人,他们都反对到底。
他说,一番讨论后,此事交由发展商和委员会各自采取下一步行动。
他说明,这两项建议在公巴实行的劳工村计划里,其中一项已提呈规划准证的申请,但地方政府未发出批准;另一项计划的规划准证已获批,但仍需遵守一些条件,目前还未执行。
曹观友没言明两项计划的细节,但根据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去年11月在州议会上所指,槟州规划委员会至今只批准两项在公巴的劳工村计划。
第一项落在公巴第9区的1859、1860和1865地段,发展商为Tetuan Chong Company有限公司;第二项则落在公巴第9区的1435和1437地段,发展商为Tetuan Zantalite Enterprise (马) 有限公司。
不反对劳工村计划纳入槟岛地方蓝图
记者询及,劳工村计划应否纳入槟岛地方蓝图作为新的规划类别时,曹观友认同,这是一项好建议。
他坦言,慎密的规划好过没有任何规划,而劳工村计划的类别适合用于该些为社区构成影响,或改变特定地区面貌的规划或土地用途。
他说,劳工村计划的概念是我国法律下的新需求,但这类别还没纳入槟岛地方蓝图的规划。
“现有的地方蓝图只纳入数个土地通途类别,即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和机构等,而劳工宿舍属于商业用途。”
州规划委员会無权取消公巴劳工村计划
询及槟州规划委员会(SPC)的权力是否在地方政府之上,可否取消公巴劳工村计划?曹观友直说:“州规划委员会没有这样的权力。”
他解释,批准公巴劳工村计划规划准证的权力在于槟岛市政厅,只要有关计划符合划区用途,发展商就可向地方政府申请规划准证;但若涉及重新划区(perlingkungan semula),则可带入规划委员会。
委员会再提呈备忘录
反对公巴劳工村计划行动委员会主席拿督莫哈末伊德里斯今早与曹观友会面,提呈各造联署的备忘录给槟州政府,以结合民间力量再次反对公巴劳工村计划。
他较后与其他居民在光大3楼州政府入口处前拉横幅,展开和平抗议。
备忘录内容显示,当地居民曾在2021年10月17日向州政府提出抗议,并要求取消即将在公巴展开的大规模劳工村计划。
这些计划落在公巴第11区的239和284地段,以及第9区的1435、1437、1859、1860和1865地段。
州政府一直没回应居民的要求,反而批准位于1859、1860和1865地段的劳工村计划,居民因此于去年12月31日在发展计划附近的地段和平示威,接着于今年1月9日再次提呈抗议予槟首长、槟岛市长和发展商。
基于居民多次抗议后仍未获得正面回应,行委会今日再次提呈备忘录。备忘录显示,联署单位包括乡管会、政党、宗教组织、渔夫和农民、商人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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