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莪侖3日訊)“揮刀威脅要錢吃飯,外勞挾持女童遭制伏”案,警方今早以綁架罪將涉案外勞控上莪侖推事庭,由於被告聽不懂控狀,推事諭令為被告提供通譯員,並將此案展延至本月20日過堂。
若罪成可判監7年
被告拉賈蘭沙哈尼(36歲)被控於今年11月26日早上7時20分,在仁嶺PAK SYED印度煎餅檔口前,企圖綁架一名3歲女童,觸犯刑事法典363,並可在511(企圖犯罪)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7年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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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表示不明白控狀,推事阿尼斯蘇拉耶阿末唯有定下新的過堂和審訊日期,尋求懂得尼泊爾語的通譯員為被告翻譯及宣讀控狀,同時,沒給被告提供任何保釋條件。
根據早前報道,該名尼泊爾外勞11月26日早上7時許,在仁嶺巴剎的印度煎餅檔口前,持刀挾持一名3歲女童,威脅女童父親給錢吃飯,幸女童父親臨危不亂遊說外勞,終在民眾合力下將外勞制伏,救下女童。警方調查發現,該外勞是因為生活壓力,已經幾天沒有進食,在極度飢餓狀態下行惡。警方也在現場起獲一把長約22公分的刀子及一張員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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