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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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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23pm 26/12/2024

大火

电子废料

回收厂

非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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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作

去年大火烧3天 控非法运作 电子废料回收厂不认罪

(双溪大年26日讯)武吉士南卯,今早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18(1)条文下被提控,厂商代表不认罪,案展明年1月7日过堂。

吉打州环境局局长莎丽花今发文告说,厂商今早在双溪大年地庭面控,地庭法官罗斯兰在厂商代表否认有罪后,择定此案于下个月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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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场如战场般,地面上堆满电子、电池等,增加消拯员的灭火难度。(吉州环境局提供)

她说,武吉士南卯电子废料回收厂仓库于2023年12月3日发生,由于失火仓库储存大量电子废料,导致火灾发生时不断传出类似于烟花爆竹的噼噼叭叭等,惊人的爆炸声,附近居民甚至还拍到烈火冲天而上,以及传出爆炸声的画面,上传至社交媒体,引起热议。

吉打6支消拯队近150名消防员历时3天才将火势完全扑灭。

火场地面堆满电子产品 电池

她说,当时的整个火场如战场般,地面上堆满电子产品、电池等,大大增加了消防员的灭火和调查难度,也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

“该厂无论在储存或处理电子废料的工序上,都不符合标准作业程序。”

她说,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18(1)与第18(3)条文同读,即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多2年,或两者兼施。

莎丽花说,厂商在火灾事件后有申请执照,该执照在今年5月26日获批,但不包括回收和处理电池废料,她并强调,厂商今天是针对此前的非法运作面控。

她也劝请各厂商,必须设有缓冲区,缓冲区的存在也是为保障易受火灾影响的周围地区的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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