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国民团结党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王松富劝告购屋者,在签署买卖合约前,需仔细阅读或聘请律师阅读合约内容。
王松富接获一项投诉,房地产中介庄美娥2014年付10%定金订购56万令吉的公寓单位(位于日落洞区),2018年时决定取消,原以为损失定金了事,但后来却接获发展商的律师信,要求她支付一笔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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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富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原来上述买卖合约内,有一条文阐明若购屋者取消交易,发展商有权要求购屋者支付一定数目的赔偿金,但庄美娥签署买卖合约时并不知道有这条款。
庄美娥说,这笔赔偿金带有利息,如今已累积至约40万令吉。她曾向发展商表示欲再购买该单位,但被告知该单位已售出给其他人。
庄美娥已向警方备案,她通过王松富召开新闻发布会,是要寻找其他有相同遭遇的购屋者,联合起来一同与发展商协商。王松富说,有相同遭遇者可联络他(012- 783 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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