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0日訊)17歲中學生騎著改裝摩托車從霹靂跨州回檳,經過檳城第二大橋時被交警截查,被發現無照駕駛和騎乘報失車輛。
檳州副總警長拿督索菲爾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說,17歲少年當時獨自駕著摩托車,同行的兩名朋友(13歲和16歲)則共乘另一輛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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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3人當時來自霹靂州華都牙也,取道檳城二橋欲回檳島浮羅山背住家。
中學生沒使用摩托車道被截查
“雖然他們當時沒在賽車,但形跡可疑,沒使用摩托車道,才被交警截停,向他們開出4張交通罰單,並帶到峇央峇魯警局做進一步調查。”
他說,交警調查後發現該17歲騎士沒駕駛執照,還騎駕著一輛今年在公巴失竊的摩托車,該摩托車經過改裝,車牌、排氣管和其他零件都違反規格。
“另外一輛由兩名少年共乘的摩托車,騎士為16歲的輟學少年,擁有駕駛執照,摩托車屬於他本人。13歲的乘客是中學生。”
騎乘報失摩托車中學生被延扣
他說,警方已申請延扣17歲少年4天助查,13歲和16歲的少年則已保釋外出。
至於少年的父母是否知情,他說,此事有待調查。
出席者有檳州交通調查及執法組主任扎菲裡、檳西南警區刑事罪案調查組主任普蘭古瑪和索裡欣警官。
飆車活動已暫停一個多月
另一方面,菲索爾說,檳警方監督發現,敦林蒼祐醫生大道發生飆車導致5死2傷案件後,這一個多月來飆車活動幾乎絕跡於檳城。
但他相信,飆車活動不久後也會死灰復燃,因此警方必須持續展開執法行動。
“根據檳警方鑑定,檳州5縣擁有13個飆車熱點。”
他重申,警方固然可以執法,但單靠執法不夠有效。因此,社會各造包括父母、居民協會和非政府組織等,受促與警方合作,一同打擊飆車活動。
家長必須看管未成年孩子
他強調,歸根究底,飆車活動的問題根源始於家庭,家長必須有負責任態度,好好看管未成年孩子,要掌握孩子在外進行的活動。
“舉例說,若18歲以下孩童在不應該的時間,如凌晨3時仍在外遊蕩,那麼父母可以在2001年兒童法令第33(父母或監護人疏於照顧孩子)條文下被對付。”
“更有效的方案是從家庭開始。如果父母買摩托車給孩子去上學,孩子卻使用在不合法的活動,那麼父母就不該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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