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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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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09pm 23/03/2022

翻版歌

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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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店用翻版歌充商业用途 14万K歌器材被充公

2店用翻版歌充商业用途 14万K歌器材被充公
翻版歌曲充商业用途,贸消局充公业者卡拉ok音响器材。(贸消局提供)

(大山脚23日讯)槟州贸消局取缔侵版权的商业活动,突击2个商业单位后充公了总值14万令吉的卡拉OK器材。

该局今日发文告说,执法组接到版权拥有者的投诉后,昨午4时左右兵分二路,与马来西亚唱片业协会(RIM)的代表,突击柔府工业路和Icon City路的2间商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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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上述单位拥有供的翻版卡拉OK系统,因此执法员充公2套卡拉OK系统、2个扩音器、2台电视、4个扬声器及6支麦克风,总值约14万令吉。”

每首可罚最高2万

贸消局援引1987年版权法令调查此案。罪成者,每一首翻版歌曲可被判罚款2000至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每首翻版歌曲可被罚款4000至4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2店用翻版歌充商业用途 14万K歌器材被充公
贸消官拆除并充公违反版权法令的商业单位器材。(贸消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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