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7日讯)一名印尼籍妇女遭闯入家中翻箱倒柜的邻居以铁锤敲打严重致伤,对方较后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械伤人)下被提控,该妇女和丈夫,以及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促请总检察署重新研究调查报告,改以更严重的抢劫致伤或持械抢劫条文提控。
这起案件于去年9月11日早上10时在诗不朗再也Taman Tenggiri发生,事主丽娜(47岁)说,她当时听到楼上有动静时,发现这名男邻居在翻箱倒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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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我时就动手,以铁锤敲打我头部多次,我当场流血虚脱,但他没有要停手。”

她今日在雷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与大马丈夫阿末胡先(65岁,退休)讲述事发经过。
她说,当时两个孩子已去上学,幸好丈夫在家及时阻止了邻居继续攻击,否者她可能失去性命。
指头缝8针手被打至肿胀
她指称邻居是有预谋闯入她家,因为在事发前两天,她曾听到屋顶有声响,如今屋顶真的被破坏。
“屋瓦被撬开,但还有天花板阻挡着,邻居最后是从窗户进来。”
她说,她的头部因此缝了8针,手也被打至肿胀,但邻居未曾道歉或赔偿,如今也已经搬离该处。她也希望政府能协助,还她一个公道。
阿末胡先也说,这名邻居年龄约40岁,已经成家育有2个孩子。
“对方曾经说欠大耳窿许多钱,要向我借7000令吉,但是我哪里有钱?”

雷尔:条文刑罚太轻
雷尔指出,被告是今年1月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械伤人)下被提控,他认为有关条文的刑罚太轻。
“324条文罪成可被判罚监禁最高10年、罚款或鞭笞,但一般上在求情之后,可能只是罚款。”
他说,被告在被提控后不认罪,并获得保释。
他说,这是一起持械入屋子抢劫、伤人事件,他促请总检查署改以刑事法典394条文(抢劫致伤),或397条文(持械抢劫)提控。
“394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或鞭笞,而397条文则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他说,事主的代表律师已经致函总检察署要求修改控状,但没有获得任何反应。
“我要质问的是,总检察署为何没有仔细研究警方的调查报告,没有细看事主受伤的照片?警方的报告并非说是一般的打架,而是打劫。”
他也要求将此案从大山脚推事庭转至大山脚地庭,他也会持续监督此案。
指媒体报道没藐视法庭
谈及媒体报道此事,是否会构成藐视法庭时,雷尔说并不会。
他指出,这只是要求总检察署研究调查报告并修改提控的罪名,不是藐视法庭,目前案件也还未开审,也不会构成干预司法审讯(sub-judice)。
“若我们在开审时,针对审讯内容、证人谈话发表评论,那可能就构成司法干预。”
他说,目前案件未开审,被告只是被提控,而他们只是要求修改提控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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