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4日訊)行動黨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副主席郭素沁起訴伊斯蘭黨甲拋峇底國會議員茜蒂瑪絲杜拉的“表親論”誹謗案,今獲高庭宣判勝訴。
高庭法官拿督郭樹順今日宣判,茜蒂瑪絲杜拉需賠償林吉祥30萬令吉、林冠英25萬令吉、郭素沁20萬令吉,茜蒂瑪絲杜拉也需支付3人各2萬5000令吉的堂費,同時被禁止再次發表相關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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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樹順說,茜蒂瑪絲杜拉發表的表親論將起訴方與共產黨領袖陳平連接在一起,是含有惡意的毀謗言論,這不是一個“公平評論”。
“她在一項講座會上演講時發表相關言論,無論這是否是一場私人活動,都已是對出席者傳播該擁有損害本質的言論。”
他說,相關言論也不關乎公眾利益,比起政治辯論,這更是一項為了攻擊起訴方的言論。
他也說,辯方提出的受限制特權(Qualified Privilege)無法得到印證,因為沒有證據顯示起訴方是共產黨員或有意破壞大馬民主。
“可以為了公眾利益而進行政治辯論,但不能誤導及破壞他人形象。”
茜蒂瑪絲杜拉是於2023年11月4日,在甘馬挽補選的伊黨女青年團活動上演講時指林吉祥、其兒子林冠英,與前馬共總秘書已故陳平擁有血緣關係,同時也是新加坡建國總理已故李光耀的親戚,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則與士布爹國會議員郭素沁有著親戚關係。
由於茜蒂瑪絲杜拉無法出示證據,林吉祥、林冠英以及郭素沁共同入稟檳城喬治市高庭,起訴茜蒂瑪絲杜拉誹謗。
此案起訴方律師則是訴方代表律師是拿督納爾和國會議員雷爾,辯方律師是尤斯法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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