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两名“机舱老鼠”日前在飞机内偷窃遭空姐逮个正着,今日双双在浮罗山背法庭面控,两人皆认罪,分别罚款2000令吉和3700令吉。
两名被告皆是中国籍男子,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尤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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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名被告何大鹏(51岁,民宿业者),他被指在11月21日早上8时40分,在飞机上偷窃20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379条文(偷窃)。
当时空姐发现他形迹可疑地从行李架取下一个背包,并将里头钞票点算放入口袋。空姐即刻取走该背包,并发现该背包属于其它乘客,有2000令吉被偷走。
何大鹏在庭上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
次名被告则是辛明(61岁,商人),他被控于11月24日早上10时30分,在飞机上偷窃约3490令吉,包括2万4000台币及250令吉。
当时空姐在发现对方在行李架上翻找,并在检查后有一名乘客背包内的现金不翼而飞。
辛明的辩护律师莫哈末尤索夫在求情时说,辛明已婚并育有2名孩子,这次是初犯,此前也未有任何犯罪记录。
他说,被告偷窃的钱已物归原主,对方在被捕后一直被扣留至今,相信这以足够作为教训,他也希望法庭考量到被告的认罪已为法庭节省不少时间,请求推事从轻发落。
推事最后宣判,罚款辛明3700令吉。
首名被告何大鹏第一次来马?主控官无情打脸,直指根据检查,对方有47次入境大马的记录。
何大鹏的律师莫哈末尤索夫代替求情时指出,何大鹏除了是初犯,也是初次来马。
但随着主控官反驳此事后,尤索夫也道歉承认错误,表明是因为翻译及沟通有误而出错。
此外,尤索夫求情时也提到,何大鹏有偷窃癖,希望法庭考量两宗新加坡与偷窃癖有关的判例,从轻发落对方。
不过推事挑起问题,指新加坡的案例上,相关被告提呈了偷窃癖的治疗报告,但此案被告并没有。
尤索夫则说,若法庭要求相关报告,那他就收回上述求情言论。
推事则回应到,警方的调查中,并未显示被告有偷窃癖。
尤索夫随即表明收回上述有关偷窃癖的求情言论,他说,被告是希望能尽快了结此案,并承诺一旦结束就返回中国。
推事最后宣判,何大鹏罚款2000令吉。
(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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