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北马新闻

|
发布: 2:06pm 04/12/2024

偷窃

认罪

飞机

中国男子

偷窃

认罪

飞机

中国男子

飞机上偷窃 2中国男子今被控 认罪罚款

拍摄:梁杰华

(槟城4日讯)两名“机舱老鼠”日前在遭空姐逮个正着,今日双双在浮罗山背法庭面控,两人皆,分别罚款2000令吉和3700令吉。

两名被告皆是中国籍男子,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尤索夫。

ADVERTISEMENT

何大鹏(左)、辛明(中)

首名被告何大鹏(51岁,民宿业者),他被指在11月21日早上8时40分,在飞机上偷窃20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379条文(偷窃)。

当时空姐发现他形迹可疑地从行李架取下一个背包,并将里头钞票点算放入口袋。空姐即刻取走该背包,并发现该背包属于其它乘客,有2000令吉被偷走。

何大鹏在庭上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

次名被告则是辛明(61岁,商人),他被控于11月24日早上10时30分,在飞机上偷窃约3490令吉,包括2万4000台币及250令吉。

当时空姐在发现对方在行李架上翻找,并在检查后有一名乘客背包内的现金不翼而飞。

辛明的辩护律师莫哈末尤索夫在求情时说,辛明已婚并育有2名孩子,这次是初犯,此前也未有任何犯罪记录。

他说,被告偷窃的钱已物归原主,对方在被捕后一直被扣留至今,相信这以足够作为教训,他也希望法庭考量到被告的认罪已为法庭节省不少时间,请求推事从轻发落。

推事最后宣判,罚款辛明3700令吉。

首名被告何大鹏第一次来马?主控官无情打脸,直指根据检查,对方有47次入境大马的记录。

何大鹏的律师莫哈末尤索夫代替求情时指出,何大鹏除了是初犯,也是初次来马。

但随着主控官反驳此事后,尤索夫也道歉承认错误,表明是因为翻译及沟通有误而出错。

此外,尤索夫求情时也提到,何大鹏有偷窃癖,希望法庭考量两宗新加坡与偷窃癖有关的判例,从轻发落对方。

不过推事挑起问题,指新加坡的案例上,相关被告提呈了偷窃癖的治疗报告,但此案被告并没有。

尤索夫则说,若法庭要求相关报告,那他就收回上述求情言论。

推事则回应到,警方的调查中,并未显示被告有偷窃癖。

尤索夫随即表明收回上述有关偷窃癖的求情言论,他说,被告是希望能尽快了结此案,并承诺一旦结束就返回中国。

推事最后宣判,何大鹏罚款2000令吉。

(人名皆译音。)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