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訊)為了加強州內的水源管理,檳州政府將把現有的檳州水源監管小組(BKSA)升級為檳州水源局(Lembaga Sumber Air),賦予該局管理水源、對付汙染水源者的執法權。
檳州基本設施及交通委員會主席再里爾說,屆時州政府將透過水源局對從事跟水源相關,例如抽取水源、排放水的活動進行管制,而有關業者需要向當局申請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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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涉及水源抽取和排放的漁業、畜牧業、農業和礦業等行業,向水源局申請執照後,當局將安裝感應器,探測排水中的汙染物是否超標。若是超標就會被罰款。”
排放汙染物越多罰款越高
他說明,罰款將依據排放的汙染物或廢水的量計算,排放的汙染物越多,罰款就越高。如果業者願意針對排汙的過失進行事後補救,例如進行過濾,當局也可能會視乎情況決定是否開罰。
“針對水源汙染罰款,一方面是為了控制水質,加強對汙染的控制及保護水源,與此同時也能為州政府增加收入。”
他今日在光大31樓召開新聞發佈會說,檳州行政議會於9月25日通過一項建議,原則上同意把成立檳州水源局。此單位成立後,州政府能夠以相關法令和專業知識為依據,對水源管進行更全面和綜合的管理。這也是向已設有水源局的雪蘭莪和吉打等州屬看齊。
草擬水源管理法案涵蓋5核心
他說,為鞏固檳州水源管理,州政府建議草擬水源管理法案,涵蓋的5大核心是:(一)管理和保護水源;(二)水源的使用;(三)水源的維護:(四)執法;(五)過失與懲罰。
他說,目前的草擬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正在審核關於過失和懲罰等細則。預料在明年5月提呈到檳州立法議會。在水源管理法案通過並生效後,“水源監管小組”將正式升級並改名為“檳州水源局”。
有權處理跟水源環境問題
水源監管小組工程部主管努茲瓦乃妮說,現有對付汙染水源者的法令不明確,小組也沒有執法權。有了法令的依據後,小組不僅可以執法,也有權處理跟水源環境有關的問題。
她說,水源汙染髮生在全馬各地,當然也包括檳州。她相信開罰有助於提升人們對水源汙染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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