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北马新闻

|
发布: 3:13pm 10/10/2024

非法外劳

非法外劳

5僱主認罪 聘非法外勞罰逾11萬

(大北马)涉嫌雇用没有合法准证的外劳被,5名雇主法庭面控认罪。
5名僱主涉嫌僱用沒有合法準證的外勞被控上庭均認罪。(取自檳州移民局臉書)

(北海10日訊)涉嫌僱用沒有合法準證的外勞,5名僱主在北海法庭面控時都承認有罪,被法庭判決罰款總計11萬零500令吉。

檳州移民局昨晚在臉書專頁發文告指出,上述5名僱主在承認有罪後,被法官判決須繳付介於5500至4萬2000令吉的罰款。

ADVERTISEMENT

根據文告,5名僱主分別是(1)在檳島登嘉樓路小販中心營業的食攤業者,被罰款1萬零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需坐牢4個月替代。(2)在威中武吉敏惹經營雜飯店的業者,被罰款3萬1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需坐牢4個月替代。

(3)在檳島峇央峇魯經營東炎餐館的業者,被罰款4萬2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需坐牢5個月替代。(4)在威南新邦安拔經營雜貨店的業者,被罰款2萬1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需坐牢2個月替代,以及(5)在檳島登嘉樓路小販中心營業的食攤業者,被罰款5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需坐牢3個月替代。

貼文指出,首4名僱主是觸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B(1)條文(聘請非法外勞);最後一名僱主則觸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條文(允許非法外勞在建築內)。

5名僱主在法官作出判決後,皆自行繳付罰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