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9日訊)16歲輟學少年涉嫌性侵12歲女童,在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下面控時表示不認罪,獲推事批准以4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來自檳島直落巴巷,目前是一名散工,他今日被帶上浮羅山背推事庭面控。基於此案涉及未成年人士,法庭也依據程序清堂進行提控。
ADVERTISEMENT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於本月10日晚上9時,在直落巴巷路的某單位內撫摸一名12歲女童的私處,觸犯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條文(肢體性侵),可在同一法令第26和27條文下定罪。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與鞭刑。
被告的法律援助律師謝英順在庭上求情說,被告父親在監獄服刑中,母親患有心臟病無法工作,被告在家中4個孩子中排行第三,打散工賺取收入養母親,希望法庭把保釋金降至最低。
推事謝慧婷(譯音)準允被告保釋外出並指示,無論是被告或被告家人,此期間都不可接近或騷擾受害者及其家人。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