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5日讯)随着日前落实无塑料袋日、禁保丽龙器皿措施之后,加央市议会将于今年8月1日,禁止食肆使用或提供塑料吸管,违例者可被罚款500令吉。
加央市议会主席阿芬迪昨天发文告,作出上述宣布,若有必要,则鼓励业者只提供可生物分解、竹制、纸质的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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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星洲日报《大北马》社区报记者说,这主要是以环保为主,避免制造过多不能分解的塑料垃圾,业者可选择其他纸质、竹或木质产品,禁止一次性塑料餐具。
他说,任何在加央市议会管辖的餐饮业,都必须遵守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违反者将会接500令吉罚单,或者传票,上庭罪成将面对不超过2000令吉罚款。
塑料袋收费明年增至RM1
加央市议会也从4月1日,落实每逢星期五至日无免费塑料袋措施,8个类别商店被强制参与无塑料袋日,即霸级市场、超市、百货公司、便利店、快餐店、油站便利店、连锁店及药剂行,在上述日子索取塑料袋,每个塑料将被征收50仙。
上述措施沿用至明年,唯收费提高至1令吉一个塑料袋,2027年则扩展至每周7天都无免费塑料袋,每个塑料袋收费2令吉。
禁用保丽龙装熟食饮料
直至6月8日,加央市议会再宣布今年7月15日起,禁止所有餐饮业者使用保丽龙器皿来装熟食及饮料,违法者将会面对500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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