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訊)阿逸布爹區州議員林冠英說,葛尼灣(Gurney Bay)第1階段工程因延遲完工65天而被罰款160萬令吉,第2階段的進度非常緩慢,令人質疑承包商是否能夠順利完成工作。
他今日在檳州議會辯論環節時,追問上述工程的進度和付款情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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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州政府能幹、可靠及透明(CAT)治理應該要求嚴格的項目監控和管理。未能執行這些工作導致了1億7500百萬令吉的葛尼灣開發項目出現問題,據瞭解,項目成本因考慮到填海而增加至2億4700萬令吉。
“最初,此項目是通過公私合作伙伴關係(PPP)與私營部門合作進行。當它完全由州政府接管時,應提供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不過,概念驗證並沒有進行,其成本為2億7500萬令吉也沒有經過獨立的政府顧問審查。”
葛尼灣工程問題多 擬換承包商
他說,顧問是直接聘請的,包括建築師、景觀建築師、土木和結構工程師、機械和電氣工程師、數量測量師、海洋填海工程師和環境顧問。
“在沒有項目經理或監理的情況下,導致以下問題:遊樂場一建好就損壞;設計中沒有‘噴水系統’,草坪只能用水管澆水;混凝土板由於缺乏維護而開裂;設計中沒有季風排水溝;顧問未能提供工程數量單(BQ)和變更訂單,導致合同金額從2億令吉增加到2億4700萬令吉。”
他說,分包商不是由主承包商任命,導致付款和工作質量出現問題。
“我感謝地方政府州行政議員為解決這些缺陷和問題所做出的努力。我應全力支持他採取一切措施,包括更換承包商,以挽救這個問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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