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0日訊)非法小販攻擊檳島市政廳執法員案件,打人的賣螃蟹小販連累未出手的同伴,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53條文(用武力妨礙執行公務),一起被押往法庭申請延長扣留。
2名小販(23歲和35歲)昨早9時許在日落洞巴剎,因非法營業遭檳島市政廳執法員上門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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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員指示2人收拾攤子後之刻離開,其中一名執法員在過程中輕碰了23歲小販的背部,相信對方被激怒,突然出手攻擊執法員,兩人一度扭打,在場者趕緊沖前調解。
上述過程也被旁觀者用手機記錄下來,視頻較後在社交媒體上瘋傳。
峇都蘭樟區州議員王耶宗說,這名非法小販來自雙溪大年,數個月前開始在日落洞巴剎非法營業,擺攤賣螃蟹。
推事已批准警方延長扣留2名嫌犯2天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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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10日讯)拖欠门牌税的业主可要留意了,槟岛市政厅从今年1至3月为止已对付87个拖欠个案。4月起将继续采取行动追讨欠款,同时对欠款者实施市政厅21项服务的事务办理限制(sekatan urusan)。
槟岛市政厅财务管理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邓智伟说,当局会给拖欠2年或以上的门牌税业主发出欠款通知(Pink Notice),由当局人员亲自手给屋主,若业主没在家则贴在门口。

他接受《大北马》社区报记者访问时,提醒拖欠门牌税的业主缴清款项,以免屋业内的可移动财产被当局充公。
“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第148(1)条,地方政府有权追讨辖区内业主的欠款,发出搜查令以及充公业主或居民的可移动财产;第148(2)条阐明,该搜查令由地方政府官员执行,官员将列明被充公的可移动财产清单,同时向财产拥有人发出通知。第148(3)条阐明,官员可在白天进入任何住宅或建筑,采取充公行动。”
在当局发出的欠款通知也提及:若是租户看见有关通知可提醒业主缴清欠款,或者在获得业主的同意下,由租户把租金支付给槟岛市政厅,直到缴清业主拖欠的税款或租期结束为止。
“若有疑问可联系市政厅财务部04-259 2011或04-259 2049。”
被拖欠1亿门牌税
槟岛市政厅截至今年2月已累积超过10万宗拖欠案,被欠款高达1亿令吉左右,当局曾多次发出催缴通知信予拖欠者,仍有欠款者不愿缴还。
槟岛市长拿督拉占德兰2月宣布,当局将采取积极行动追讨门牌税欠款,从4月1日起尚未缴清者,到市政厅办理事务时将受到21项限制,包括:申请特殊停车位租赁、申请免费残疾人士停车通行证、租赁民众会堂、体育馆及其他设施、申请养狗执照及相关准证、中标市政厅部门招标与投标的供应商、申请预审批、建筑维修准证、蓝图与绘图准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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