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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45pm 19/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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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母亲闹自杀  男子被控上庭 不认罪

被告傅利益。

(槟城19日讯)挟持并攻击母亲后闹的45岁华裔男子,今早被控上法庭,由于伤者是被告的至亲,一旦被判罪成,刑罚将加倍,他当庭寻求亲友意见后,选择不认罪。

45岁的傅利益(译音)被控于本月14日晚上在青草巷某组屋单位,用藤条攻击母亲身体及头部,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危险武器或方式自愿伤害),可被判罚1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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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受害者是被告的至亲,所以刑罚将会自动加倍。

不谙国英语的被告要求翻译,他在听完翻译官讲述控状后,要求只判罚款,但翻译官指刑罚交由法官决定。

被告转头询问亲友的意见,亲友叫他不认罪,被告才说不认罪。

另外,基于母亲仍与被告住在一起,主控官要求法官拒绝批准被告的保释。

被告求情时说,他是月薪只有2000令吉的勤杂工;已离异但不需给赡养费,2名孩子(13和17岁)跟前妻;有高血压及情绪问题,有看的记录。

因此案属于严重罪案,加上被告与母亲住在一起,法官莫哈末卡立拒绝批准被告保释,也建议被告若不满未获保释,可聘请律师上诉至高庭。

卡立也说,被告在监狱扣留期间,监狱也可提供载送到医院诊治的服务。

获知无法保释,被告一脸失望,还企图以身体不适为由求情,但卡立不予理会。

卡立也宣布案展3月19日过堂。

另外,被告也被控攻击及母亲,触犯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及506条文(刑事恐吓),被告皆不认罪。

推事娜德拉敦宣布案展3月19日过堂。

被告也被控拥吸毒罪,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被告自称是服用精神药物,也同样不认罪。

推事茜蒂宣判案展4月24日过堂,也等待尿检报告出炉。

拍摄:刘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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