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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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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00pm 20/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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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年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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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年|超速

文/杨永年(本报助理采访主任)

在路上駕車,被拍下時多數不知情。繼續向前駛一段路後,發現前方的車越來越慢,慢到變龜速時才想到,前面應該是有警察設路障。接下來是心一驚,自己剛才該不會超速被拍下了吧?

警察截停每一輛車,看了看車牌,再對一對手機上的資料,一些車被放行,一些車被指示駕到路邊。被指示駕到路邊停下的車,會有警察上前去跟司機進行一對一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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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超速被拍下,罰單直接寄去車主家不就好了嗎?為何還要耗費警力在前面設路障,再用人手開罰單給司機?這不是浪費人力又導致交通不順暢嗎?我知道大家會往那一方面想,但實情可能不完全是大家想的那樣。

我認為執法單位對各種犯罪者,都有特定的“罪犯側寫”。比如“高瘦衰”、穿深色長袖衣、背個斜肩包、騎一輛老舊摩托車,就非常接近吸毒者兼小偷的側寫。我就是一個“高瘦衰”,摩托車也老舊,被警察截停檢查幾次後,我儘量不再穿深色長袖衣,斜肩包也丟掉了,夜間不抄小路,在大路上騎摩哆時還會大聲高歌,讓自己看來沒那樣鬼祟。

會超速的人,可能會是怎樣的人?喝醉了駕車,可能會超速。吃了毒品後駕車,可能會超速。通緝犯可能會超速。剛殺了人逃跑,可能會超速。總之,拍下了一輛超速的車,再由警察在前方截停進一步檢查,可能會捉到醉駕司機、吸毒者、逃犯、殺人犯等等犯法者。如果只把超速照片和罰單寄去車主家,可能罰單也寄不到,因為那個人用了假車牌。

不久前一個晚上,我開車取道一條高速公路回家。有收費的大道,我誤以為速度極限是每小時110公里,結果不是,有一段路的限制降至每小時90公里。付錢出了收費站,警察就在前面等著了。

警察的態度非常好,對我進行了一對一再教育。他說我超速不多,我說我不自覺超速,因為一直保持在每小時100公里的速度之下。他說那一段路頂限是每小時90公里,我才啊了一聲,希望他放我一馬。

我不斷求原諒,不斷講話:我是良民,沒有犯罪紀錄,沒有闖紅燈,沒有邊駕車邊用手機被捉,不信可以查查,既然超速不多,就放了我吧。眼看被指示停下的車越來越多,必須再教育的超速司機越來越多,他丟下一句:“我們有照片(超速照片),我試試,但我不答應。”就走遠了。

我一邊希望那名好警察會幫助我這個一等良民,一邊等著那一張罰單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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