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4日訊)吉打環境局局長莎麗法指出,武吉士南卯工廠火災涉及的3個工廠單位中,僅有1個單位獲得環境評估報告(EIA)批准進行再循環工作,但有關單位並未獲得運作執照。
另2個倉庫單位則未曾向環境局申請任何執照,疑是非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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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麗法今午發文告說,該單位是於2020年6月11日獲得EIA批准進行電子垃圾(SW110)、銅渣(SW104)、金屬氫氧化物(SW204) 、未固化樹脂廢料(SW325)、管制和不受管制廢料(SW422)等再循環工作。
她說,未獲得EIA批准下運作,已牴觸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34A(6)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34A(8)條文治罪,一旦罪成,相關業者可被判罰款最高5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此外,儲藏受管制廢料牴觸2005年環境素質法令,一旦罪成,最高罰款為5萬令吉,監禁5年或兩者兼施。
她說,當局從今日起,會24小時實時監測當地的空氣素質,確保無洩漏危險的汙染氣體。同時,暫會通過無人機對工廠單位進行監測調查,等獲得消拯局批准後,才進入災場取樣。
她說,3個工廠單位也可能在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18(1)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5萬令吉罰款,或監禁最多2年,或兩者兼施。
她說,消拯局在火場內發現的再循環物品,包括酸(Asid)、電池廢料、電子廢料及廢金屬。
“我們現階段仍不被允許進入災場取樣,因為火勢未完全撲滅,無法保障人身安全。儘管如此,我們已開始進行調查,包括向地主錄供。”
“地主透露,Lot 3869地段分租給3個不同廠家,但火災僅涉及2個疑進行分離金屬工作的工廠單位,再將處理好的金屬送到第3個單位進行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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