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6日訊)一名檳島市政廳雜工與酒保共同販運20公斤,總值6萬2000令吉的大麻磚,今天在加央推事庭面控。
28歲的莫哈末阿茲蘭沙及27歲的弗佔法利斯被控於2023年10月4日下午4時30分左右,在玻璃市港口—樟侖大道靠近工藝學院紅綠燈路口,被查到販運20公斤重的大麻磚,因此違反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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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條文下,被判絞死,或者終生監禁,若沒被判死刑,可鞭笞不少於12下。
2名被告在庭吏押往加央法庭面控時,一直低頭避開媒體的拍攝,在加央第二推事庭被告欄聆聽控狀時也全程低頭,並在通譯員讀出控狀後,低聲表示明白。
主控官努魯阿蒂卡副檢察司說,在此條文下不允保釋,同時也在等待化學報告,因此推事阿娜羅芝雅娜批准案展至明年1月1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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