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6日讯)一名槟岛市政厅杂工与酒保共同贩运20公斤,总值6万2000令吉的大麻砖,今天在加央推事庭面控。
28岁的莫哈末阿兹兰沙及27岁的弗占法利斯被控于2023年10月4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玻璃市港口—樟仑大道靠近工艺学院红绿灯路口,被查到贩运20公斤重的大麻砖,因此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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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绞死,或者终生监禁,若没被判死刑,可鞭笞不少于12下。
2名被告在庭吏押往加央法庭面控时,一直低头避开媒体的拍摄,在加央第二推事庭被告栏聆听控状时也全程低头,并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低声表示明白。
主控官努鲁阿蒂卡副检察司说,在此条文下不允保释,同时也在等待化学报告,因此推事阿娜罗芝雅娜批准案展至明年1月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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