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1年時間,我就做了3場選舉。先是第15屆全國大選、因候選人驟逝而舉行的巴東色海國席選舉,還有如火如荼進行中的6州選舉。老實說,選舉採訪工作還真的是累得有夠嗆的。
從我懂事以來,每當進入競選期,電視就會播放呼籲人民前往投票的公益廣告。這則名為《Marilah mari pergi mengundi》的廣告,以薩爾薩(salsa)曲風唱起“mari-lah mari, pergi mengundi, jangan lupa kewajipan pada negara……”(請自行腦補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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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國是民主國家,所以到了合法年齡的國民都有責任,在每5年一屆的全國大選及州選履行公民義務,以投票的方式選出國家及州未來5年的領導人,並且捍衛國民的民主自由。
隨著時代變遷,當年的《Marilah mari pergi mengundi》換湯不換藥(同一首歌不同畫面的意思),依然每隔5年唱響一段日子(競選期),但被呼籲去投票履行公民責任的對象,除了在地選民,還有遊子。
社會的進步造成城市的發展比鄉區快,所以出現城鄉鴻溝。年輕人為了理想與生計,離鄉背井到外謀生。離鄉遊子在外頭組建家庭併購置產業打造自己的窩,返鄉也只是小度假了。
也鑑於此,這些遊子帶著各自的家庭,在離開家鄉的地方生根,而生活也老早就不在自己生與長的家鄉了。
這幾屆選舉,一直聽到政治人物及政黨人士,一再呼籲、提醒、要求遊子返鄉投票,也呼籲那些遠在海外的遊子投票。還記得2018年的第14屆大選?應該是遊子返鄉投票最多的一次。
隨著資訊科技發達與社媒廣泛使用,近代的任何一場選舉,除了給遊子做出回鄉投票的呼籲,還有就是看到遊子透過社媒喊話,說什麼買不到巴士、火車、飛機……等票無法回家,再來就是票價貴到離譜。
其實,從另一個角度思考這個“返鄉投票”的呼籲,是對的嗎?
根據維基百科,投票是在民主國家裡,選民在選舉中投票,選出代表他們的議員或公職人員。在我國,這所謂的“代表他們的議員或公職人員”,則是生活及居住的地方的代表。
我有同學,已在都市居住及生活多年,並且已在都市落地生根。每次選舉,他都會長途跋涉地回來居林投票,然後又趕回都市生活。對於在家鄉選區的候選人,他沒有一個認識;在他生活的地方,原本應該與他有“干係”的人民代議士,卻是他沒份兒投選出來的。對於兩地這樣的情況,他總是有牢騷。
針對這樣的情況,我倒是傾向於希望這些候選人,不是呼籲遊子返鄉投票,而是選擇呼籲這些長時間在外地生活並紮根的遊子,將投票區改去自己生活、居住、紮根的地方並在地投票,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這麼一來,候選人無需苦口婆心勸遊子返鄉投票;遊子選民想要履行公民的責任,也可以在地投選自己生活區域的代議士;僱主無需憂慮是否需要放假幾天讓遊子員工返鄉投票而影響生意;政府無需配合投票日頭疼是否要宣佈假期事宜,還是張羅遊子返鄉投票的問題。是不是一舉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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