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27日訊)一名來自毒品罪案調查組的見習警長收賄3000令吉,今日被控上法庭面控時不認罪,主控官向法官建議允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後審,但法官提高被告保釋金至1萬5000令吉。
根據控狀,被告峇斯里(38歲)是哥打士打警局毒品罪案調查組見習警長,涉嫌於2022年9月17日約8時30分,在亞羅孟古都一家餐廳向一名牴觸毒品法令的女子收賄3000令吉,以此做為換取不向對方採取行動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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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為已牴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7(a)條文(694法令),也可以在同一法令第24(1)條文下同讀下判。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不超過20年監禁、罰款不少過賄款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此案主控官莫哈末祖法特里在庭上建議法官羅哈杜,允准被告以1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外出,並且要求被告在審訊期間交出護照,同時也必須每個月向反貪會報到。
隨後,被告在被告欄內自行求情,指本身還有一名孩子在求學,希望能減低保釋金。不過。法官最終決定被告需付保釋金1萬5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才可以保外候審,並諭令被告需每個月向反貪會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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