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8日讯)青年踢翻摩托车致女骑士受伤,再抢走僅市值300令吉的手机,最终换来牢狱之灾及鞭刑!
27岁暹裔青年宋蓬今早在加央第二地庭,被控抢劫伤人后,当场认罪,法官穆希利判他入狱5年及鞭笞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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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于2023年6月4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在靠近甘榜哥吉浪水泵一带,抢劫22岁巫裔女子,导致女子受伤,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94(抢劫伤人)条文。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律师茜蒂哈札代表宋蓬求情时说,宋蓬务农,父母已离异,目前由他照顾患病的73岁母亲,在宋蓬被控后已认罪,而且也是首犯,受害者也只是皮外伤,未造成严重残疾,所以要求轻判。
不过,控方李润强副检察司说,受害者刚刚完成文凭课程,此案已造成受害者的阴影,而且玻州鲜少发生类似案件,希望法官能重判,以儆效尤。
宋蓬于事发当天,骑摩托车经过上述路段时,拉了女骑士的大腿,要求她停下,但后者不从,他把女骑士的摩托车踢翻,趁乱抢走女骑士掉在路上的手机。
女骑士的双手脚都刮伤,事发后由公众协助送往加央端姑傅芝雅医院治疗,目前情况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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