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燒狗案,被控的嫌犯終於認罪了。
19歲華裔嫌犯被揭發,曾多次朝流浪狗投擲磚塊,用鐵棍毆打流浪狗,最嚴重的,就是放火燒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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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年輕人在虐待狗兒時,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情?是憎恨?暢爽?還是無感?
嫌犯的罪行被人揭發後,他母親和外公陸續代他向大眾道歉,試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其罪行太嚴重,根本無法息事寧人。
其實,人類虐待,甚至殺死動物的行為,是每個人都不容忽視的社會病態。
美國精神病學醫生約翰·馬歇爾·麥當勞(J.M.Macdonald),1963年在《美國精神病學雜誌》上發表了一篇名為《The Threat to Kill》(殺戮的威脅)的理論,這是一則有關犯罪心理學的理論。
他提出了社會性病態三要素,即虐待動物、縱火癖和尿床,若一個人(尤其是小孩)存在兩個或以上的因素,那此人未來很大可能有暴力傾向(包括殺人),而且很可能會反覆犯罪。
這並非危言聳聽,國外犯下多宗殺人罪的連環殺人魔,大多都有悲慘的童年,導致他們普世價值與眾不同,三觀歪曲。
1993年日本酒鬼薔薇聖鬥事件中的殺人犯,犯案時只有14歲(被稱少年A),他殘殺2人,重傷3人,對象全是小學生。
他小時候的成績不好,但母親對他的要求很高,尤其是課業上,導致他出現精神狀況。
虐待和殘殺動物,成為他的嗜好,也是主要宣洩途徑。
根據科學理論,虐殺動物的過程中,他們會覺得自己在一定的程度上奪回了對人生的控制權,而不再受控於任何人。
這情況若持續下去就會失控,他們長大後,虐殺的對象可能會遷移到人類身上。
這些也不是我胡謅,網上有很多相關的資料可以查詢。
當燒狗的嫌犯被判刑後,對群眾來說,可能案件已經落幕,但對嫌犯家人來說,這才是剛開始而已。
他家人需要去追溯,這孩子會虐待動物的原因和動機,是什麼東西去驅使他犯下這嚴重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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