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6日訊)涉嫌管理賭博機的2名男女,及涉嫌進行線上賭博的5名男子包括2名巫裔男子,今日被控上北海推事庭時皆否認有罪,案展5月31日過堂進行文件管理。
被告陳玉絲(48歲)及李榮佳(43歲)(人名皆譯音)被控於去年12月28日下午4時18分,在北海特拉再也一家超市內單位管理及運作17臺賭博機,牴觸1953年公開場所賭博法令4(B)a條文,一旦罪成,每臺賭博機的刑罰為罰款1萬令吉或不超過10萬令吉,以及監禁不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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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在聽完控狀後皆否認有罪,代表律師洪春本向推事羅斯妮求情,要求降低保釋金後,推事允准每人需付8000令吉保釋金及由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另5名男被告陳偉俊(30歲)、莫哈未海卡(24歲)、莫哈未賽瓦(23歲)、何永輝(51歲)和黃峇華(62歲)被控於上述同時間及地點進行線上賭博,牴觸1953年公開場所賭博法令6(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代表律師洪春本以5名被告職業皆是散工及薪金微薄為由,向推事求情,要求降低保釋金,推事最終允准每人付3000令吉保釋金及由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此案主控官為阿絲馬亞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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