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控破门行窃藏赃物 案展1月14再过堂



(北海11日讯)一名女子与男友涉嫌在两个月前,联手破门行窃和藏有赃物被捕,两人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时皆否认有罪,案展至明年1月14日再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玛尤索(26岁)和诺鲁纳达莎(22岁),被指联同一名仍在逃的同党,于今年9月30日凌晨2时半至5时许,爆窃武吉淡文Eco Meadows花园一间民宅并意图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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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行为因而触犯了刑事法典第457条文,可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5年及罚款;若涉及盗窃行为,最高可判监禁14年。
副检察司诺鲁艾尼亚指出,控方不提出任何保释金额,因为被告有重犯风险,将危害社区安全,不过若法庭批准保释,控方要求以高额保释金和附加条件。

两人各8000令吉保外候审
法官祖哈米随后批准两人以各8000令吉及每天需前往邻近的警局报到的条件,准许保外候审。
另外,女被告诺鲁纳达莎也面对另一项藏有赃物的罪名。她被指于今年10月31日下午4时45分,在峇都交湾一间工厂的女祈祷室,藏有6枚属于事主莫哈玛丹尼沙亚菲总值2万令吉的名表。
诺鲁纳达莎的行为因而触犯了刑事法典第411条文,即不诚实地接收赃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随著诺鲁纳达莎不认罪,法官准许被告以8000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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