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0日讯)41岁男子因涉嫌非法转账逾120万令吉到9个不同的银行户头,今日在北海法庭面对3项控状及9项罪状,被告否认有罪,被允以5万4000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朱炳宏(译音),任职一家公司的董事,被控于2020年3月11至24日期间,通过北赖凤凰花园一家本地银行,共非法转账9次到9个不同的私人或公司银行户头,金额介于2万至40万5025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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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此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第4(1)(b)条文,并可在第4(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代表律师安瓦南坦以被告单身,是名销售员,月薪仅3500令吉,且患高血压,并必须负担72岁老母亲洗肾费用为由,希望法庭允以合理的保释金保外。
法官诺艾妮谕令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8000令吉及2名保释人保外,同时被告必须在每月15日前往临近警局报到及上缴护照予法庭,直至案件审讯结束。
此案展至4月28日,主控官为诺扎丽扎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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