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6日讯)玻璃市人遗失大马卡的案件严重,加央警区主任尤沙里夫丁说,单是加央警区平均每天有3宗大马卡报失投报,因此警方严正看待此事,并更严格与当事人录口供,确保未涉及蓄意报失或存在其他刑事目的。
加央警区主任:去年案例剧增200%
他告诉星洲日报《大北马》社区报,去年9月最多大马卡报失案,共88宗投报,每天平均有3人报失,而报失大马卡的人士以30岁以上的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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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前年有200宗大马卡报失案,不过该年大部分时间处于行动管制令时期,人们的行动受管制,减少外出,所以遗失大马卡的情况较少,去年大马卡报失案剧增200%,加央警察接到多达567宗投报。
今年首2个月136宗
他说,今年的大马卡报失案更离谱,首2个月已有136宗投报,是去年的25%。
多数因疏忽导致遗失
尽管如此,尤沙里夫丁说,根据口供显示,报失大马卡都是当事人的疏忽所致,很多都是在家才发现遗失钱包,或者需要用到大马卡时,譬如到某些政府机构办理公务,却找不到大马卡。
“有些人会拿大马卡充作一触即通卡(Touch n Go),有时从钱包拿出来后忘了放回去。”
“调查显示,只有极少数是钱包被偷或攫夺案,导致大马卡报失,也未涉及不法之徒买卖大马卡的非法行为。”
警方录供拍照存档
不过,尤沙里夫丁说,警方在录供时也会拍下当事人的照片,以确保不是经常遗失大马卡的人士,同时也以防涉及非法买卖大马卡活动。
他提醒民众要小心保护大马卡,以免被有心人拿去冒名犯案,或者用作其他非法用途如申请贷款等。
“警方在进行高调警政时,会顺道提醒,包括到学校与学生交流的‘领养警察’,而大马卡报失案将列为‘交予其他机构跟进’(ROA,refer to other agencies),一般是交给国民登记局跟进处理,警方不会开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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