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北马新闻

|
发布: 1:35pm 01/09/2022

林冠英

槟州反跳槽法

林冠英

槟州反跳槽法

曹觀友:維持檳州憲法14A條文原樣 不召開任何特會修改

(檳城1日訊)行動黨主席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日前建議檳州立法議會在9月杪召開特別會議,修改檳州反跳槽法,但檳州首席部長曹觀友說,州政府將維持檳州憲法14A條文的原樣,不會召開任何特別會議來修改此條文。

曹觀友今日發文告說,檳州憲法14A條文讓檳州立法議會有基礎懸空一名被黨革除黨籍州議員的席位,但修訂後的聯邦憲法沒包括“革除黨藉”這一點。馬來西亞聯邦法院七司也於8月3日一致裁定,檳州憲法14A條文有效,不違反聯邦憲法10(1)(c)條文。

ADVERTISEMENT

因此,州政府將維持檳州行政議會於8月5日所作出的決定,即維持檳州憲法14A條文的原樣,及不會召開任何特別會議來修改檳州憲法14A條文。

曹觀友說,2012年檳州議會制定了14A條文,因為州政府相信檳州選民應該獲得穩定且可信的州政府。

“聯邦法院已一致裁定14A條文合憲,若現在我們妥協這條文,就是在虧待所有信任我們的人。”

曹觀友表示非常尊重林冠英的建議,不過他認為這項建議不成立,如果這么做,肯定會對檳城選民造成極大傷害。

“我們需要提醒自己,檳州憲法14A條文是在2012年獲檳州議會超過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

他說,做這項決定時,每個人,包括他和林冠英,都充分了解1992年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吉蘭丹立法議會對諾丁沙烈的案件,當年,法院裁決該州立法議會制定的反跳槽法,與聯邦憲法第10(1)(c)條文有衝突)。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