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8日讯)青年入屋爆窃,偷走屋主的多样值钱物品包括一双名牌拖鞋、多台手机、金链等,再把赃物拿去变卖而东窗事发,警方接投报后逮捕他,并在他家找到其他赃物。
涉案青年阿都苏古(39岁)今天在加央法庭面对8项罪名时皆认罪,其中偷名牌拖鞋罪名成立被罚款高达1000令吉,加上另3项已下判的罪名,共罚款8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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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第二推事庭面控的另外4项罪名,因推事卡玛丽札谕令择日8月9日下判,所以各项罪名以2000令吉保释。
阿都苏古先在第二推事庭提控,。第一项罪名指他于今年6月28日早上11时左右,在宾冬扎拉花园一间屋内匿藏一名女子的三星A71型号手机,第二项罪名指他于同年7月6日中午12时左右,拥有贼赃即一台realme手机。
第三项罪名指他于6月28日下午约4时45分,在柏斯里变卖贼赃即1枚金属硬币,第四项罪名指他7月8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在宾冬扎拉花园一间屋内接收及匿藏贼赃,即1台电锯、1台电气炸炉及1台电钻。
较后,他被押往加央第一推事庭提控,第一项罪名指他于2022年7月6日中午12时左右,在宾冬扎拉花园一间屋内匿藏一名男子的三星手机,第二项罪名被控于今年5月23日下午2时左右在上述地点,销毁贼赃即1条金链。
第三项罪名指他于2022年7月6日中午12时左右,在宾冬扎拉花园一间屋内,匿藏一名女子的三星手机,第四项罪名指他于上述地点,藏有一双另一名男子所拥有的名牌拖鞋。
推事茜蒂诺哈丝丽札判阿都苏古罪成,第一项罪名罚款2500令吉、第二项罪名罚款3000令吉、第三项罪名罚款2000令吉,以及第四项罪名罚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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