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4日訊)一名商家擅自定下”消費10令吉以上才可以買津貼食油”的條件,結果被佯裝顧客的貿消局執法員取締。
檳州貿消局今日發文告指出,該局接獲消費者的投報,指一名商家定下條件,顧客需消費10令吉以上才可以購買2袋1公斤包裝的津貼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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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今日在檳島展開行動,派員假扮成顧客,成功逮捕該名商家,並充公價值467令吉50仙共187包津貼食油。
該局警告商家遵守法律,一旦觸犯1961年供應控制法令,將面對不超過100萬令吉罰款,重犯者將面對不超過300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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