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裤裙过短报案被拒 斯丽娜:“道德管制” 严重偏离


(槟城11日讯)升旗山国会议员斯丽娜对妇女因穿裤裙而遭拒入警局报案一事,感到不安,并批评相关做法属于“道德管制”,严重偏离警方应有的公共安全使命。
她昨日发文告说,该妇女在车祸后到马六甲野新警区总部报案,却因不符合政府场所服装指南而被拒绝进入,被迫到附近商场购买长裤后才能入内。警方较后解释,公众在非紧急情况下,须遵守服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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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警方的解释是完全忽视了车祸受害者的身心状态,受害者在事故后需立即获得警方协助,而非被迫处理服装要求。
“这是公共安全问题,不是时尚问题。把焦点放在裙子长度,而不是受害者的安全与权利,既不专业,也属于‘道德警察式’的做法。”
她说,类似因裙长、袖长或鞋子而被拒绝进入政府场所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种情况不仅羞辱公众,更与联邦宪法保障的平等权利相违背。
她呼吁内政部及警方指示,凡涉及事故、罪案或任何安全事项,公众只要穿着日常意义上的得体衣物,就应获准进入警局,警方不得以服装规定为由阻碍他们报案。
“衣服指南必须全面检讨,执法员的性别意识及创伤敏感培训应该加强,特别是当女性、长者或弱势群体在脆弱状态下报案时,警方应展现同理心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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