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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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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55am 30/06/2022

行动党

州议员

添仁奈都

使用毒品

申请撤控

行动党

州议员

添仁奈都

使用毒品

申请撤控

辯方尚未接獲申請撤控結果 州議員被控使用毒品案展延

(大山腳20日訊)行動黨霹靂州巴碩伯打馬州議員被控案今日過堂,由於辯方尚未接獲申請撤控的結果,案展8月10日再過堂。

辯方代表律師杜魯溫德拉在法庭上指出,辯方早前已提出撤控申請,但至今未接獲控方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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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沙菲克說,申請撤控的結果尚未出爐,因而要求推事擇定下個上庭日期,如果在下個上庭日,申請撤控仍然沒有結果,法庭可以直接擇定審訊日期。

添仁奈都(右)面對記者的鏡頭時豎起大拇指。

推事諭令案展8月10日,同時批准律師要求被告下次無需出庭的申請。

添仁奈都今早9時許在代表律師陪同下抵達法庭,完成過堂程序後,再由代表律師陪同下離開,全程並未發言,但對記者的鏡頭豎起拇指。

被告是被控於今年1月14日凌晨12時13分,在威中警察總部毒品罪案調查組被發現服用MDMA(3,4-亞甲基二氧甲基苯丙胺),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15(1)條文下被判,並與第38B條文同讀。

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兩年。服刑後,被告須根據法庭的規定,守刑不少於3年及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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