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2日訊)雜貨店助手在臉書寫下對玻璃市拉惹端姑賽希拉魯丁不敬的留言,今天被提控上庭時俯首認罪,加央第二地方法庭法官慕希利鑑於維護宗教及王室地位,以及被告言論存有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為前提,判被告入獄1年及罰款5000令吉,以便警戒被告及社會人士,勿重蹈覆轍。
主控官諾丁依斯邁副檢察司在陳詞時說,此案例應該作為社會的借鏡,國人不可玩弄宗教敏感課題,並須維護王室的地位,因此應重判被告,同時銷燬被告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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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希利判詞也說,現代是無國際邊界的網絡社會,被告的行為很容易影響他人,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因此判被告即日起入獄1年,另外被告若無法繳付5000令吉罰款,將增加刑期5個月。
被告的孕妻及母親隨同被告上庭,聆訊後都落下眼淚。
來自吉蘭丹丹那美拉的被告莫哈末峇斯里沙(31歲)被控於2022年3月22日下午1時45分左右,在加央斯里馬來西亞酒店,被發現以“Basri Shah” 的臉書留言,內容存有對拉惹不敬的煽動性言論,因此觸犯1948年煽動法令第4(1)(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4(1)條文下被判。
國家法律援助基金(YBGK)律師諾依曼代表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在雜貨店當助手,收入不高,仍需撫養有三高的年邁父母,妻子也已懷孕6個月,加上被告在接到面控通知後,昨晚從吉蘭丹開車趕到玻璃市出庭面控,並無逃避之意,也有悔意,因此要求輕判。
不過,諾丁依斯邁說,法庭須以公眾利益作為考量,而且被告的留言內容已觸犯作為宗教領袖的馬來統治者的地位,同時挑起敏感的宗教課題,不該等到引起社會動盪不安後,才來採取行動。
“現代鍵盤俠彈指間就傳遞敏感內容,在訊息快速的時代,很快已被傳開並被轉發。而且拉惹殿下也知悉此案,並由拉惹機要秘書指示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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