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溪大年24日讯)不甘被分手捅伤前女友案,19岁前男大生今早被带上双溪大年地庭控企图谋杀,但他不认罪。案件展至今年5月14日过堂,法官也不允准被告保释。
被告瓦希卡兰(来自槟城北海双溪浮油)今早身穿牛仔上衣及裤子,神情淡定地由警员押往第一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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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于2025年3月17日早上10时,在亚州医药大学(AIMST University)1楼厕所外,用刀捅伤18岁女大生琪达娜,因而抵触刑事法典307条文(企图谋杀),罪成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若该行为导致受伤则可判监最高20年。
他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旺莫哈末菲德里说,受害者因多次受到被告骚扰两次向警方报案,而被告在2月6日的报案中承诺不再骚扰受害者,且被告在案发前已被校方停学一个月,却在3月17日,硬闯入校园骚扰并攻击受害者。
“被告行为过激,若被保释,指不定会继续骚扰证人,尤其受害者。”
他认为,被告罪行严重,应不获保释。若准许被告保释,则保释条件也必须更加严苛。
被告代表律师阿苏古玛表示,被告是名准大学生,虽被校方停学,仍准备到其他学府继续升学,加上其与父母同住,父母可成他的担保人,确保他准时出庭。辩方愿接受控方提出的所有保释条件,包括3万令吉保释金加2名担保人、护照交法庭保管及每月到警局报到等,只望法庭允许被告保释。他也提出几个案例,用来佐证企图谋杀罪是可获保释的。
法官罗斯兰在聆听了控辩双方论述中后,做出上述决定。至于被告代表律师阿苏古玛提到的要评估被告精神健康状况,他则建议后者,如有相关报告,可在下次过堂时提呈。
被告代表律师阿苏古玛在庭外表示,近期内会向法庭提交新的论据,争取推翻不给被告保释的决定。
受害者父亲与律师兰吉星山度也在庭外指,受害者虽已获准出院,但经历过被告三番几次对受害者实施骚扰,加上此次事件后,精神已经受到严重创伤。
根据早前报导,被告也曾在该大学就读,与受害者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因受害者要求结束关系,被告不甘心并约受害者在校内见面。受害者坚持不复合,被告便威胁受害者,声称不继续关系,就杀死受害者。他在要求受害者到安静地方谈话被拒后,生气下使用随身携带的刀袭击受害者后背及颈部后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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