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溪大年18日讯)疑不甘分手背后连捅前女友数刀一案,落网的19岁男嫌犯人在医院,警方申请延扣6天协助调查,已获推事批准。
基于嫌犯在医院接受治疗,因此今日在双溪大年苏丹阿都哈林医院被延扣至23日,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介入调查。
ADVERTISEMENT
瓜拉姆拉县警区主任万阿兹哈鲁丁助理总监早前发文告指出,嫌犯(19岁)是大年一所大学的前学生,与同校在读的女大学生(18岁)曾是男女朋友关系。
“案件起因是受害者要求结束关系,嫌犯感愤怒,并要求与受害者见面。”
他说,嫌犯昨早10时30分,约受害者在校内见面。
“受害者坚持不复合,嫌犯威胁受害者,声称不愿意继续关系,就会杀死受害者。”
“嫌犯随后抢夺受害者手机,随后又归还,并要求受害者一起到较安静的地方谈话,但被受害者拒绝。”
他说,嫌犯生气之下使用随身携带的刀,袭击受害者后背及颈项之后,逃之夭夭。
“受害者是在校园内一楼的厕所前被刺伤,后背及颈项有多道被刺伤痕迹,至于嫌犯,手指也受伤。”
据了解,女受害者的伤势已稳定,目前尚在苏丹阿都哈林医院接受治疗。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新山5日讯)上个月挥刀刺伤前女友的电召车司机今日面对两项控状,但他不认罪。法官准许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人担保以保释在外,并定于11月6日进行案件审理。
据马新社报道,被告莫哈诺法依兹(30岁)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在通译员西蒂诺莱达宣读两项控状后,皆不认罪。
第一个控状指出,被告使用足以致死的刀子刺伤前女友莎丽(34岁),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07(1)条文, 罪成者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若对任何人造成伤害,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
第二个控状指出,被告使用足以致死的刀子对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牴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或鞭笞。
法官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在外,并定于11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期间被告不能骚扰受害人或控方证人,每个月第一天需要临近警局报到,直到案件结案。
另外,被告也需要提交护照给法庭;此案主控官为诺依达尤沙林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此案件于8月31日中午12时左右,在位于马西喜莱苑(Taman Sierra Perdana)的一栋公寓内发生。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