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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

(新加坡4日讯)涉嫌在没有获得当局批准的情况下,多次在新加坡多处操作无人机,一家视频制作公司与一名32岁男子被控上法庭。 《联合早报》报道,今日被控的公司总共面对30项抵触航空条例的控状。 控状显示,上述公司涉嫌于2023年8月4日至2024年3月6日期间,15次在没有业者准证和活动准证的情况下执行工作任务,在不同地点操作重量约249克的无人机。这些地点包括丹戎加东路、吉宝湾通道、伊莱雅路、淡滨尼10道和锡安路等。 根据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资料,这家被控的公司于2021年3月成立,业务是制作与房地产相关的视频与广告。 32岁男子洪鹏文(译音)也于同日被控,他共面对57项抵触航空条例的控状。控状指他于2020年11月12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19次在没有业者准证、活动准证和飞行执照的情况下,在工作时操作重量约249克的无人机。 洪鹏文涉嫌操作无人机的地点包括乌节路、大巴窑1巷、安谷巷、安徒生路、临谷坪、榜鹅通道和高文路等。 两起案件皆展期至10月16日让公司和洪鹏文认罪。 根据航空条例,在工作中操作任何无人机前必须获取业者准证和活动准证,违例者可面对不超过5万元(新币,下同;约16万6310令吉)罚款,或最长监禁2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不超过10万元(约33万262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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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2日讯)一名男子在受管制的新加坡国家法院周围操作无人机,被当地民众发现举报,被判罚款6000元(新币,下同;约2万零109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51岁的宋永胜(译音)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一项抵触航空法令的罪名,被判罚款抵罪。 案情显示,2024年6月23日晚上9时18分,一名公众在新加坡振瑞路第52座组屋的游乐场,发现一架无人机在上空飞行。 这名公众感到担忧,录下无人机飞行的画面,然后报警处理。 调查显示,被告事发时到第51座组屋的4楼,操作他在6个月前向友人购买的无人机。 被告说,他当时操作无人机约10分钟,是休闲活动,他正在学习如何操作无人机。 被告在警方抵达现场后停飞无人机,警方事后也扣押被告的无人机、遥控器和电池。被扣押的无人机是重达225公克,机体上没有安装录像头或全球定位系统设备。 被告后来坦言,他并非第一次玩无人机,其实已有两年飞行经验,他通常会在星期天到新加坡滨海南一带操作无人机。 根据新加坡的相关法令,在没有准证的情况下,在特定范围如机场或空军基地5公里内、限制区、受保护区操作无人机,或是飞行高度超过海平面约60公尺都属违法。 法庭文件显示,位于振瑞路附近的新加坡国家法院和人力部都被纳入受保护区,而被告当时操作无人机的位置,位在保护区内,因此触法。 抵触航空法令一旦罪成,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5万元(约16万7582令吉),或坐牢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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