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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

9小时前
3星期前
1月前
(新加坡13日讯)夫妻上门追讨1000元(新币,下同;约3314令吉)租房订金,与“女房东”起冲突,甚至还上演全武行,互指被打和被踢。事后妻子涉蓄意伤人助警调查,女房东则因涉嫌持刀恐吓,当场被捕。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故于本月10日晚上7时许,在义顺一带的公寓发生。 涉事的男租客陈先生(41岁,装修承包商)绘述,他从中国江苏来到新加坡生活约10年,一直以来都在外租房。 上个月13日, 他偶然在“狮城BBS”网站看到一则租屋广告,指上述公寓一间4房3卫的单位月租4200元(约1万3921令吉),比他目前的租金便宜近千元,于是心动联系帖主。 “我当晚9时就联系帖主,她自称自己也是从二房东那边租来的,她说只要得到屋主同意,房子就可以再转租给我。” 他称,当晚看了对方传来的照片与视频,对环境感到满意,因此立即PayNow转账1000元订金给对方,隔天才登门看房,之后也和对方详谈了租屋细节。 岂料,一周后他却接到坏消息,对方声称公寓屋主拒绝让她转租单位。 “好像是因为她刚接手一个月, 屋主不同意她转租。其实不同意也没关系,我就叫她退订金给我,她竟然到现在都没退钱。” 互指对方先动手 为了讨回订金,夫妻上星期天傍晚在女房东的同意下前往公寓,结果双方谈判破裂,爆发冲突,互相发生争执,妻子和女房东互指是对方先动手。 陈先生申诉:“女房东谈了一会儿突然情绪激动,对我老婆又打又踢,赶我们走,还拿刀指着我们威胁,我马上报警,之后就照着警员指示离开现场。” 据他拍摄的视频显示,只见一名身穿白色连衣裙女子,当时一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另一手则拿着手机与人交谈。背景可听见陈先生的妻子向对方叫骂。 警方受询时证实这起事故。发言人指出,接获相关通报后赶往现场,一名45岁女子因涉嫌刑事恐吓被捕,另一名47岁女子则因蓄意伤人,正在协助警方调查。 警方当场起获一把刀作为物证。警方调查仍在进行中。 男租客:她百般理由推托不还订金 男租客斥诉“女房东”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还订金,他将透过法律途径解决;“女房东”则反驳,由始至终没说不还钱。 陈先生说,起初女房东声称自己忙,后来又以交易金额受限、交房租和学费等理由推托,超过3个星期都还没退还订金。 “我之后会上小额赔偿庭向她讨回订金,至于她拿刀的事,就交给警方调查。” “女房东”则反驳道,“我由始至终都没说不还钱,是那个女人先出言不逊。说我诈骗,说各种难听的话。” 她称自己其实有意归还订金,甚至出示她与父亲的聊天对话,要求父亲转账1万元给她应急。 女房东称拿刀自卫 “女房东”反指对方先动手,声称只是情急下为保护自己和孩子,才拿刀自卫。 “女房东”通过电话和短信回应这起纠纷,她指是陈先生夫妇闯入她家,对方妻子进来后就出言不逊,她因此要求两人离开,但女方突然动手打她、抓她、踢她,还不肯离开。 “他们两个人高马大,并且我的孩子都已经吓坏了,我没有办法,情急中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安危,目前警方在调查,我也去验伤了。” 她也说,会为自己和孩子申请保护令,并指由于案件还在调查中,因此不愿多谈。 陈先生拍摄的视频中,当时也传来疑似小孩的哭声。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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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前
5月前
(新加坡3日讯)把在接受调查的印尼女佣女友带回租屋处,引发房东不满报警,65岁男子拿刀与房东对质,双方大打出手,房东手臂被砍伤。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现年65岁的男子林成宝(译音),他承认一项蓄意伤人和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被判坐牢2个星期。 受害人是一名39岁的狮城男子,他与被告在案发时是朋友,也是被告的房东,两人同住一单位。 1月13日凌晨零时34分左右,受害人报警称遭被告殴打,他指自己是屋主,被告当时手上拿着刀。 案情显示,两人起争执的原因始于某天,被告带着受害人不认识的女友回到单位过夜。 当受害人质问被告时,被告指女友是一名印尼籍女佣,她因涉嫌“一起警方案件”,必须留下来。 事发前一天1月12日晚上11时许,受害人因对被告女友留在单位感到不舒服而报警。警员抵达后告诉被告,他的女友不该住在单位里,随后还护送被告的女友离开。 被告因此对受害人不满,于是与受害人对峙并斥责对方。两人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被告一度要打受害人,被挡下来后,受害人将被告推到冰箱,然后走出厨房。 岂料,被告随后手持一把约15.5公分长的刀,朝受害人走去。受害人担心自己的安危,便朝被告脸上打了几拳,且急忙掏出手机报警。 被告随后再次走向受害人,两人扭打在一起。被告用手中的刀砍伤受害人的左臂,所幸受害人最终成功将被告按压在地。 警方抵达后,受害人和被告均被送往医院救治。 根据医生的医疗报告,受害人的左前臂外侧靠近肘部处有一道4公分的刀伤,手指也受了伤。 被告的伤势也不轻,他的鼻梁、左眼下眼睑、左人中和鼻孔处均有伤口;鼻骨、左上颌窦和左眼眶底也骨折,住院3天。
6月前
6月前
6月前
6月前
从噩梦中醒来,心脏跳得很快,瞄了一眼时间,凌晨两点。因为记忆犹新,我还无法从害怕的感觉中抽离出来。环顾四周,看着陌生又熟悉的环境,我才发现我并不能像以前一样叫醒姐姐,让她陪着我, 再渐渐入睡,因为这里是我的出租屋。于是只能拉好被子,身体卷缩成一团,不断告诉自己梦不是真的,相信独自一人也能克服恐惧,最后也安然睡着了。由于这次“惊险”,让我深刻认知到出租屋不是我真正的家——原来我潜意识里还是记得它不是我的家。 房东的屋子有些特别,一墙之隔,我住在屋子后半部分,房东一家住在屋子前半部分,一屋两家。早年间尚有许多学生住在这儿,但到我这年就只有我一个租客了。房东一家对我特别好,给我觉得舒适的距离感,即他们一家不来打扰我,我也不去叨扰人家。各自生活,但有困难时我还是可以寻求他的帮助。而我的出租屋的唯一缺点就是没有厨房,无法烹饪。每到吃饭时候总是孤单一人的外卖,但我也适应了。只是偶尔瞥见房东一家围在圆桌吃着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还是会心生羡慕。 房东的爸爸依然健在,是位和蔼老人,我叫他阿公。我每日出门或归来时会看见他坐在门口,他会向我招手。只是阿公有重听,有时我回家路过他身边,他并不会有一丝察觉——他非常专注地在看报纸。但即使日日相见,我们也只称得上是有萍水相逢的缘分——只言片语的日常以及不是密切的关系。直至我搬出出租屋,我们依然是点头之交。或许现代人的关系大多都是如此,事事留有界限,人人保持距离,想来这已经算是最舒服的相处模式了。 有家人的地方才是家 似乎出租屋给我再多的温暖,也无法变成我的家。每每长假回到家,竟都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就算出租屋再怎么好,也不能如在家一般随心所欲。 我想起妈妈以前总纠正我,说家和屋子是不一样的,人可以有很多屋子,却只能有一个家,有家人的地方才是家。我当时不以为然,如今却明白了。哪怕再温暖的出租屋也只是屋,不是家。每每放学时,要与朋友告别说回出租屋是“回家”似乎也实在是别扭的。 我的确可以独立生活,但还是无法自控地想家,我是对家心生眷恋了,妈妈又打趣我说,你看阿姐去比你还远的地方读书都没吭一声,你几时才学会坚强些呢?于是我也会顺着妈妈说:“以后吧,等我再长大一些,因为现在的我还有家,我还回得去。”
7月前
(新加坡29日讯)六旬女房东请男房客帮她重置新电信和SingPass密码,房客竟默默记下登入资料,擅自更新女房东的手机配套买手机,还用她SingPass申请华侨银行信用卡,导致她前后损失逾2万元(新币,下同;约7万令吉)。 被告是35岁的洪汉雄(音译),他面对15项控状,包括欺骗、妨碍司法公正,以及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等罪行。他今早承认其中4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36个月。  调查揭露,被告于2022年11月28日起在榜鹅一带租房,而女房东(61岁)在隔年1月,因没能看到手机账单,请他帮忙重置她新电信账号。女房东也请他帮忙重置SingPass的密码。 被告默默记下所有的登入资料和密码,在去年1月7日到2月6日之间,盗用女房东的个人资料登入她的新电信账号,在未经她的同意下,擅自更新她4个手机配套,还买了手机。 4台手机共1万零283元,被告随即把手机都卖了。 另外,被告也用女房东的SingPass账号申请了华侨银行的信用卡,并在去年1月29日到1月30日之间,用这张信用卡将1万零193元转入自己的电子钱包。 女房东于去年2月18日发现她的新电信账号被人侵入,手机配套也被更新,还买了4台iPhone手机,于是报警。 警方同月28日上门调查一起诈骗案,被告在警方进入单位前把两台手机、女房东的身份证以及女房东的华侨银行信用卡,丢出窗外。 这些物件被该座组屋的清洁工捡到,根据身份证上的地址找上门,并交给已进屋调查的警员。
7月前
8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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