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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钱

3星期前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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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前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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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9日讯)一名在新加坡担任冷气技术人员的马来西亚男子,称为了支付父亲医药费,登门装冷气时竟在屋主眼皮下偷钱,前后共偷走1400元(新币,下同;约4615令吉),换来3周牢狱之灾。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陈新立(28岁),他共面对两项偷窃罪名,昨天承认其中一项,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和两名同事去年12月16日早晨10时,到顾客家中安装3台冷气机,期间屋主全程在单位里。 3人在下午4时30分结束安装工程,向屋主收取3380元(约1万1143令吉)。 由于屋主事先得知费用,提早到提款机提取3400元(约1万1209令吉)的现金,并把现金收在主卧房的抽屉内。 不料,屋主取出现金交给被告的同事后,被告知款项不足,缺了600元(约1978令吉)。 屋主怀疑他们3人之中有一人手脚不干净,当场报警处理。 调查显示,被告在下午4时安装好冷气,打扫单位时打开抽屉,发现里头的现金。 当时,被告需要钱支付个人费用以及父亲的医药费,于是把600元收进裤袋,然后偷偷藏入放在公司罗里上的包包。 警方抵达现场后,发现被告包包里的现金,被告也承认他早前偷了另一名客户的800元(约2637令吉)现金,因此当天被捕。 控方指出,被告虽然没有案底,但面对两项偷窃控状,要求法官判他坐牢5周半到7周。 被告律师代他求情时说,他是一时冲动才犯错,深感懊悔,恳求法官判他入狱两三周就好。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是以冷气技术员身份进入受害者的家偷走现金,但考虑到被告已把钱归还给顾客,最终判他入狱3周。(人名译音) 屋主质问时否认偷窃 案情显示,被告最初遭质问时否认偷窃,并称现金是同事几天钱交给他的。不过,被告同事否认曾那么做。 被告最后才承认从抽屉偷了600元的现金,也把钱归还给屋主以及另一名顾客。
5月前
6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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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前
(新加坡11日讯)离婚女佣为抚养4名小孩,在印尼欠债累累,结果竟撬开雇主抽屉,偷走8000余元(新币,下同;约2万6714令吉)后搭渡轮逃回国,雇主托人找上门,只成功追回2749元(约9179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印尼籍被告茜蒂诺艾妮(Siti Nuraini)昨日承认一项偷窃罪名。 案情显示,被告自2021年12月在女雇主家工作当女佣。她之前离婚后,为了抚养4名小孩陷入经济困难,在印尼向非法借贷商借钱,欠了一笔债。 为此,被告于去年3月30日决定偷雇主的钱。她检查主卧房的所有抽屉后,发现有一处抽屉上锁,于是用一把刀撬开抽屉,偷走里头8650元(约2万8884令吉)的现金。 拿到钱后,被告收拾行李前往城市购物中心,把3500新元(约1万1687令吉)换成印尼盾,再搭德士到丹那美拉渡轮码头乘船到峇淡岛。 被告在峇淡岛搭飞机回到故乡泗水,之后又将2000新元(约6678令吉)兑换成印尼盾,并以此还债。 雇主发现被告偷钱离境,联系上她母亲前女佣的女儿,希望这名女子能帮忙找到被告。 结果,女子成功寻获被告,直接上门,并直接开启视频通话,让雇主和被告对谈。视频通话中,被告出示装有新元的袋子,并当场点算了1100新元(约3673令吉)以及另一叠总值约1649新元(约5506令吉)的印尼盾钞票。 在通话过程中,雇主将被告举着袋子的画面截图。 被告把这笔款项交给女子,也签署字条证明已经把钱交到对方手里。女子之后把钱转给雇主母亲的女佣,对方再把钱辗转交给雇主。 不过雇主在被告还钱后,还是损失了约5901元(约1万9705令吉)。被告于今年8月20日返新要为另一名新雇主工作,结果入境时在码头被捕。 被告没有能力赔偿雇主,昨日被判入狱4个月。 没接小雇主放学 才惊觉她卷款逃 女佣没接小雇主放学,雇主联系不上,才惊觉家里失窃。 被告拿了钱后,把雇主的小儿子送到祖父母的家就离开。 雇主在当天下午接到另一名儿子学校的电话,称无人来接孩子,雇主则多次拨电联系被告,但无人接听。 后来,雇主发现主卧房的8650元以及被告的护照不翼而飞,才意识到被告已卷款逃。 雇主指女佣 案发前不断向她道歉 雇主纳兹拉(41岁)受访时透露,被告自受雇以来一向都是名好女佣,工作上也很尽责,得知她偷钱后感到很失望。 “事发的前几天她才刚跟我说,远在印尼的丈夫与她离婚,她想要续约两年。她也没说自己有经济困难或向我借钱。” 纳兹拉忆述,被告犯案前的几天不断向她道歉,还时常拥抱她,她当时不以为意,没想到被告会不辞而别。 她表示,被告逃走的一周后她接到了阿窿的骚扰电话,说被告欠下1500元(约5008.令吉)的债务,要求她偿还。 “我把此事告知了调查警官。这件事给我们一家带来不少麻烦,她无法赔偿的近6000元(约2万零35令吉)也不是小数目。”
7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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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5日讯)印尼女佣生贪念,偷新加坡女雇主的钱,以及价值2500元(新币,下同;约8318令吉)的金项链、金坠子,藏厕所打算回国时一并带走,但未得逞就被揭发,被判坐牢4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来自印尼的被告巫米妮(39岁)面对3项偷窃罪,昨日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自2020年1月就到女雇主家工作,除了负责家务,也照顾女雇主的两个孩子,月薪715元(约2379令吉)。 2022年9月4日左右,被告心生贪念,从主卧室一个抽屉内的红包抽走现金汇回乡。 调查揭露,她在2022年9月4日到12月15日,共偷走1800元(约5989令吉)。除了把钱汇回乡,她也把部分现金用来买吃的和穿的。 食髓知味,被告2023年1月到12月再偷走4648元(约1万5465令吉)。为了不被发现,她每次只偷200元(约665令吉)至400元(约1330令吉)不等,再带着现金去汇款。 今年3月14日,被告的女雇主发现抽屉里存放现金的两个红包不翼而飞,质问被告时她不承认。 雇主趁被告休息日外出时检查她的个人物件,找到两张汇款单,共汇了654元(约2176令吉)。 女雇主随之联系汇款公司查看汇款账目,赫然发现被告自2022年起就将大笔钱汇回乡给姐妹和丈夫。 单单在2023年,被告就17次汇款回乡,总数为4648元。 因为仍需要被告为她工作,女雇主没有立即揭穿被告,被告也持续偷窃。 除了没有上锁的抽屉外,被告还打开女雇主的保险箱,除了偷钱外,还偷走一条价值2500元的金项链和金坠子,再把它们都藏在厕所内,有意回国时带走。
7月前
8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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