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蹈覆辙二度被控 重罚废料回收公司13.5万


(双溪大年22日讯)莪仑一家废料回收公司因违规处理受管制废料二度被控,遭地庭重罚13万5000令吉。

吉打州环境局局长莎丽花于2023年10月13日、2025年2月16日亲自率队突击该公司,发现该公司涉3项违法行为,包括在未获环境评估报告(EIA)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处理电子废料及受管制废料,违反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A(7)条及第18(3)条,前者最高罚款是5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后者最少可被判罚2万5000令吉,最高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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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面控时当庭认罪,并以该公司正申请新的环境评估报告批准,请求轻判。然而,检方指出该公司属重复犯罪,并非初犯,应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检方同时强调,政府已于2024年7月7日生效的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一阶段修正案中,将涉及受管制废料管理罪行的最高刑罚提高至1000万令吉,展现对非法回收活动的“零容忍”立场。
地庭法官娜比莎就前两项控状判处该公司罚款8万5000令吉,第三项控状则罚款5万令吉。
另,莎丽花也在文告中说,这已是该公司近年内第二次因同类违法行为被判罚。该公司此前已于2024年9月26日在双溪大年第二地庭被判罚4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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