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捷豹轿车首饰等 3男被控结伙打劫不认罪



(槟城17日讯)3名友人涉嫌结伙抢劫,今日在地庭面控时不认罪,每人各以7000令吉保释。
被告是纳加拉兰(52岁)、阿仑古马(24岁)和拉曼(30岁),他们被控于本月7日下午5时,在新关仔角一间公寓结伙打劫2名男子,即卡瑟尔万和古马兰的21件财物,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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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件财物包括一辆蓝色捷豹轿车、两个汽车遥控器、一个棕色钱包、数个印有“M”及“Alis Jewellers & Gems Sdn. Bhd”标志的盒子、不同大小的神像、一个Grab Mart环保袋,和多件首饰如手镯、项链、耳环和一条黄色绳带。
3人聆听控状后,表明不认罪。
此案主控官为李润强,纳加拉兰和阿仑古马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菲道尔斯,拉曼则由马兴德兰代表。
被告律师请求降低保释金
莫哈末菲道斯在求情时指出,纳加拉兰目前无业,并需要照顾妻子及两名孩子,阿仑古马也同样失业,同时要照顾双亲。
“所有控状列明的物品已交由警方处理,两名被告也是自愿向警方自首的。”
马兴德兰则说,拉曼是一名拖车员,月薪大约1800令吉,必须抚养5名孩子及正在怀孕的妻子。
法官依尔万最后允许每人以7000令吉保外、不得骚扰此案的证人,以及交出护照。案件展延至11月2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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