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局官员控收贿 不认罪 2万令吉保释候审



(亚罗士打15日讯)59岁古邦巴素县宗教局官员任职期间,涉嫌以举办活动名义滥用职权牟利,两度收取总额3万800令吉的贿金,今日被反贪会提控上法庭,被告否认有罪,要求审讯。法官允许被告在两项罪名中以2万令吉保释候审。
首项控罪指他于2024年1月23日,在清楚知道“以色拉与迈拉吉布道活动”计划及供应并未实际执行下,仍批准相关采购订单并收取1万1000令吉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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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控罪则指同日批准“伊斯兰幼儿园诵经典礼”采购订单时,滥用职权,收贿1万9800令吉。
此行为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694法令)第23条文,并可依据同一法令第24(1)条文受到惩罚。一旦罪成,刑罚是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不少于贿赂金额或其价值的5倍,或1万令吉,两者取其较高者。
被告对两项控状皆不认罪。主控官祖法迪里要求法庭定下2万令吉保释金,不过,被告代表律师慕占比尔则说,被告健康有问题需负担医药费,案中涉及的款项数额不是很高,希望法官减少保释金。
法官阿兰苏曼认为此事不在于项款数额的高低,因此谕令被告需以2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每月需向反贪会报到。
案件展延至下月2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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