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律师发死亡恐吓信息 公司董事认罪被判罚1万



(槟城13日讯)公司董事向律师发出死亡恐吓信息,今日被控上庭,被告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
45岁被告王骅强被控于9月29日下午在五条路一带,用手机传送具有死亡恐吓内容的信息给一名律师,触犯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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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判处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律师郭俊贤求情时说,被告当时与妻子在办理离婚手续,情绪承受非常大的压力,才犯下错误。
“被告也正在接受精神病方面的治疗。”
他说,被告有3名女儿,皆就读中学和小学,还需照顾父母,是家庭的经济支柱。
“被告在接受调查期间,也给警方充分的配合,希望法庭判予最轻的刑罚。”
推事娜德拉敦纳因宣判,罚款被告1万令吉,若无法缴清罚款,则以监禁10个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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