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丽娜支持原子能执照修正案 吁提高核能事故赔偿



(槟城27日讯)升旗山国会议员斯丽娜支持1984年原子能执照修正案(304法令),但也提醒执法能力、透明监督的重要性,同时呼吁提高核能事故的赔偿标准。
她今日发文告,强调这项修正是我国迈向未来能源与安全挑战的关键一步。但她提出疑问,原子能相关事务的权利将集中在一名总监手中,而当中要如何确保执法机构真正独立,不受政治和商业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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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规定核能事故最低赔偿为1200万令吉,但这与日本福岛核能事故带来上千亿令吉的损失相比,是微不足道。如果核能事故在我国发生,这笔赔偿是否足以保障人民,最终是否仍由纳税人买单?”
因此,她呼吁政府提高赔偿标准,确保核能营运者承担应有的风险与责任。
她也强调执法能力的重要性。修正案虽赋予原子能局庞大权力,但若缺乏专业人才、现代设备与充足预算,法律恐怕流于空谈。
对于修正案引入死刑与鞭刑条文,她表示理解这是为了遏制核恐怖主义的用意,但也质疑这是否与我国逐步废除死刑的政策相矛盾。她建议以终身监禁作为更符合人权承诺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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