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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发布: 4:51pm 21/08/2025

爆窃

破门行窃

被控

认罪

坐牢

犯罪

被告

中国籍

3中国男被控爆窃 认罪 监28个月

(加央21日讯)3名男子涉嫌,今在推事庭面控时,被判监禁28个月,刑期从7月18日被捕当日算起。

根据《马新社》报道,3名是殷光华(50岁,译音)、林炳德(54岁,译音)、罗志平(38岁,译音),他们于7月18日晚上10时13分,在玻璃市港口武吉古布花园,合谋闯入一名62岁男子的住家企图行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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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抵触刑事法典第457条文(),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及罚款。若涉及行窃,刑罚最高可达14年监禁和罚款;若屡犯,可额外增加鞭笞刑罚。

控状由法庭传译员以中文向3人宣读,3人听后认罪。此案推事是阿娜罗莎娜,主控官为副检察司娜塔莎阿兹米,3名被告皆无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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