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电子发票政策放宽 社团销售年收50万以下可豁免


(槟城10日讯)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说,政府已放宽针对非营利组织、慈善团体与社团在的电子发票政策,根据最新的宣布,涉及销售、义卖的年销售额超过50万令吉,才需落实发电子发票系统。

他说,原本不论销售额,一律需落实电子发票系统。经调整后,在社团注册局下注册的组织,在每年销售额超过50万令,低于100万令吉的组织,从2026年7月开始落实电子发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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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调整对组织影响已减
他说,一般慈善机构或社团要透过义卖或筹款活动,要获得每年50万令吉以上并不容易,因此,这项最新的调整对有关组织的影响已减少。
林冠英也是亚逸布爹州议员,他今日在州选区出席昌明大马健康活动时这么说。

根据最新宣布,所有宗教场所及慈善机构接受的任何捐赠或捐款,都可豁免开发票。不过,林冠英提醒,凡是在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第44(6)条之下,获得免税地位的组织或机构,无法豁免,也就是需要开立电子发票。
这是他在国会上口头询问,获得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的回复。书面答复指出,获得免税地位的组织或机构,原本就需要开出收据给捐献者,以作为扣税证据。在落实电子发票系统后,并不会增加有关单位的负担,因为它只是取代了原本的收据。
措施分3阶段落实
此措施分为3个阶段落实,若相关组织每年售卖物品的销售额超过500万至2500万令吉,是从今年7月1日起落实;若介于100万至500万之间则是从2026年1月1日起落实。
有关组织只需每个月针对所售卖的物品或提供的服务,累积起来每月一次过发送电子发票,而不需针对每一笔交易都开出发票。
当日活动有专科与中医义诊服务,也提供100支免费流感预防针供民众接种,出席者尚有亚依淡州议员黄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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